关于制订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4 浏览次数:334

 

各学院:

根据《太阳城集团》(教高201310号)的精神和《太阳城集团》(上理工委201410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我校“精品本科”建设,学校决定三年内结合上海市本科专业选优评估、预警专业达标评估工作,拟对全校所有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工作,请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计划,具体说明如下:

一、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计划涵盖我校所有本科专业,已经通过认证或评估、且认证或评估结果三年内仍有效的专业,可不参加本次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但需提交通过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的证明材料。

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2号)的要求,本科预警专业和有首届毕业生的新专业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达标评估;完成并通过达标评估的专业可按要求申请参加选优评估。其中,被列入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本科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无须参加达标评估,可直接申请参加选优评估。

三、学院根据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认证或专业评估工作计划,并且在201612月前完成相关评估认证工作。

四、请学院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计划表”,并于59日前将表格(包括电子文档)和其他证明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施娜静;联系电话:55271041E-mailusstjyk@163.com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计划表.xlsx

 附件2: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3:上海高校专业内涵建设自主评估(选优评估)指标体系.docx

附件4:上海高校内涵建设工程(“085”工程)试点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本科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目录.xlsx

 

                                         教务处

                                     2014422